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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广告位标注“广告”二字
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七条规定: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显著标明“广告”,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。
同时也明确:对于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,不具有可识别性的,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,即:工商部门可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罚款。
所以,为了安全起见,爱游建议大家都在自己博客网站广告上添加“广告”二字会比较稳妥。
经过一番折腾,发现给我们的互联网广告标注“广告”二字的做法还是很简单的,只需要一张有“广告”二字的小图片,加上一小行代码即可。
将以下代码放在我们显示广告的地方即可,比如主题选项中的广告位,或者是侧边栏的文本框中都适用。
<div style="position: relative;">广告代码<span style="position: absolute;top:-1px;right:-1px;"><img src="https://img.zykjc.top/wp-content/themes/begin/img/ad.png"></span></div>
把广告代码放入上面代码里面就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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